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章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覺樹立規范運作、穩健經營的經營思想和經營風格;
2.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努力實現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和制度,促使公司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得以實現;
4.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5.維護公司的良好信譽和形象,創建“取信于市場、取信于社會、取信于廣大投資者”的信譽法人機構主體和知名品牌。
1.全面性原則
內部風險控制必須覆蓋投資業務的所有相關部門和崗位,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因此,公司倚重各業務部門去實施持續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程序。
2.全員性原則
員工是風險控制的基礎及第一人,風險控制必須涵蓋與投資業務相關的全體員工,不斷提高員工對風險的識別和防范能力,樹立全員風險意識。
3.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立審計、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監察風控部,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執行和評估公司投資業務及公募投資部和專戶投資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由督察長和監察風控部對公司運作合規性進行監察稽核和檢查。
4.相互制衡原則
公募投資部和專戶投資部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強化監察風控部對投資業務的監察稽核功能。
5.防火墻原則
公司投資業務中的投資業務、研究工作、投資決策和交易清算應在空間上和制度上嚴格隔離。對因業務需要知悉內幕信息和穿越防火墻的人員,應制定嚴格的批準程序和監督處罰措施。
6.適時有效原則
在保證所有風險控制措施切實有效的基礎上,投資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須隨著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和國家法律法規、市場變化等外部環境的改變及時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7.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原則
投資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和穩固的基礎上,內部風險控制應與公司投資業務發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8.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
建立完備的制度體系和量化指標體系,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同時重視數量分析模型和定性分析的應用,使風險控制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指對所有可能存在的、對公司投資運作有重大影響的潛在風險點進行考察和識別,它是有效實施風險控制的前提和基礎。
風險識別主要采用由下至上分析法,由投資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業務部門內潛在的風險點進行識別,定期(每個月)或根據需要及時出具風險自查報告,經部門風險控制小組討論后報公司審計、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討論。
鑒于由下至上分析法不足于識別所有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公司同時采用由上至下分析法,由公司管理層、審計、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將風險尤其是外部風險和合規性風險等進行指標分解,下達風險限額到公募投資部和專戶投資部及各業務部門。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指由公司審計、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監察風控部根據投資業務中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對公司運作造成的潛在影響進行評估。
監察風控部負責對證券投資的市場風險進行評估,而審計、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則根據投資各業務部門提供的風險自查報告,全面對公司的風險點進行評估。
為保證風險度量的準確性,上述機構在風險評估時應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定性的分析旨在評估業務流程中的所有風險并保證有適當的控制制度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