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與證券時報聯合推出“防范非法證券活動宣傳教育專欄”,本期專欄內容為樹立正確理財觀念,遠離非法配資。
風險提示:不法分子往往以高杠桿獲取高收益為誘餌,以“投資小、收益大”誘導投資者參與產外配資,詐騙投資者錢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配資業務,“場外配資”機構不具備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資質,投資者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遠離“場外配資”,對“場外配資”形形色色的宣傳保持清醒,避免上當受騙,應堅持理性投資,價值投資,保護自身錢袋子。如發現有人通過勸誘投資者參與場外配資的,或已因參與場外配資被騙,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以免造成損失。